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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类化工产品被取消出口退税
2007-04-05 10:28  文章来源:中国进出口商品网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联合通知,从2007年4月1日起取消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,证实了政府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调整有关商品出口退税率的消息。
  
  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共有五类,分别是脂松节油、木松节油和硫酸盐松节油;粗制二聚戊烯;亚硫酸盐松节油等(包括其他粗制对异丙基苯甲烷及其他萜烯油);铬的硫酸盐;重铬酸纳;其他铬酸盐及重铬酸盐,过铬酸盐。
  
 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学诞表示,“两高一资”产品的退税政策亟须调整。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都属于“两高一资”产品。因为这些产品造成了环境污染耗费资源,对这些产品出口退税还导致我国出口商品价格太低,引起贸易摩擦。他认为,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,除了鼓励高新技术产业、先进制造业的进口,还将继续扩大“两高一资”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和降低退税率的范围,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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