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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08号 2007年将启用新版进口、出口许可证证书
2007-01-19 12:55  文章来源:商务部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【发布单位】商务部 海关总署
 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06年第108号
 【发布日期】2006-12-22


  根据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,2007年将启用新版进口、出口许可证证书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新版证书与旧版证书的区别

  (一)进口许可证证书
  新版进口许可证证书除第一联(正本)颜色变更为宝石红外,证书格式、内容、联数和另三联颜色均保持不变。

  (二)出口许可证证书
  新版出口许可证证书除第一联(正本)颜色变更为暖红外,证书格式、内容、联数和另三联颜色均保持不变。

  二、新版许可证证书启用时间

  从2007年1月1日起,各发证机构签发进、出口许可证启用2007年版许可证书。2006年度签发的2003版出口许可证在2007年2月28日前有效;2006年度签发的2003版进口许可证在2007年3月31日前有效。


  附件:1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(证样)第一联
     2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(证样)第一联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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